海图常识|海图要素的综合原则
⒈ 海岸线
海岸线形状的化简应遵循“扩大陆地、缩小海域”的原则。有时为了突出显示某一深入陆地的小海湾,也可以将海湾适当夸大表示。岸线性质的概括主要采取删除、夸大和转换三种方法,即删除短小的岸线性质,夸大表示特殊性质的岸线,将次要的短小岸线转换为主要性质岸线表示。
⒉ 等深线
等深线的综合一般遵循“扩浅缩深”的原则,可在测深精度两倍范围内向深水一侧移动后,勾绘成圆滑的曲线。当等深线比较密集时,可保留最浅的等深线,将较深的等深线中断在较浅的等深线上,并保留0.2 mm的间隔。当等深线离岸线或干出线很近时,等深线可中断在岸线或干出线附近。等深线的取舍原则是“取浅舍深”,以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为前提。
⒊ 水深
水深注记的选取一般遵循“舍深取浅”的原则,保留能确切地显示礁石、特殊深度、浅滩、岸边石陂等航行障碍物的位置、形状(及其延伸范围)以及深度(高度)的点;同时也应保留适当数量的深水点,特别是狭窄航道,适当保留深水点,以显示其通航能力;应保留特殊深度和反映其变化程度的特征点。水深注记的密度与海区重要性有关,海底地形起伏变化较大的区域及港池、航道、锚地等重要航行区域,水深注记间距要加密,一般呈菱形分布。
⒋ 干出滩
干出滩的制图综合包括干出滩的取舍、轮廓形状的化简、质量特征的概括以及干出水深的选取四个方面。孤立的干出滩不得舍去,成群分布的可以相互合并。干出滩形状的化简遵循扩大干出滩的原则。干出滩质量特征的概括包括类型合并和质量转换,质量的转换是通过干出滩的合并来完成,软性滩可以合并转换为硬性滩,但硬性滩不能合并到软性滩中。
5.海底底质
海底底质的综合包括底质的取舍和质量的概括。海底底质的选取,首先要保障航行安全和便于选择锚地,其次反映底质的分布特点和规律。一般采取“取硬舍软”与“软硬兼顾”的原则,“取异舍同”,优先选取海底地貌特征点处的底质。特殊深度处必须备注底质。
⒍ 航行障碍物
主要有礁石、浅滩、沉船、钻井遗弃的钢管、战时布设的水雷等,它们是船舶海上活动的主要障碍和威胁。障碍物的制图综合主要包括选取、说明注记的表示、符号的图形转换和危险线形状的化简。孤立的障碍物必须选取,成片的障碍物根据其危险程度选取,取浅舍深、取外围舍中间、取近航道舍近岸、取稀疏处舍密集处。
⒎ 助航标志
航标的选取按照其重要程度、地理位置等由高级向低级、由重要向次要的顺序选取,即按灯塔、无线电航标、灯船、灯柱、灯浮顺序选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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